小型吊车随车吊作业要求与注意事项
小型吊车随车起重机施工中,吊装工作量较大,吊装工作频繁,为了确保施工中设备、人员安全,确保施工顺利进行,针对吊装工序制定起重吊装工艺技术交底,用于指导施工。构件的吊装一般经过绑扎、起吊、就位、临时固定、校正和后固定等工序,随着起重机械设备性能的提高,能够较大的减轻工人的劳动强度,提高劳动效率,节约时间,缩短工期,但同时也增加了作业风险,安全隐患较大,易造成设备、人员安全事故。
一、吊装要求
1.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。
2.施工现场必须选派具有丰富吊装经验的信号指挥人员、司索人员,作业人员施工前必须检查身体,对患有不宜高空作业疾病的人员不得安排高空作业。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,安全带的使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《安全带》(GB6095)的有关规定。
3.钢丝绳的检验应按GB/T5972执行。钢丝绳捻制方式宜采用交互捻。钢丝绳作跑绳时,安全系数应≥5。钢丝绳作拖拉绳时,安全系数应≥3。钢丝绳作绳扣时,若受力小于或等于500kN,安全系数应≥8;若受力大于500kN,安全系数应≥6。
4.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,吊装挂钩人员必须做到相对固定。吊索具的配备做到齐全、规范、有效,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必须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。吊装作业时,必须分工明确、坚守岗位,并按(GB5082)规定的联络信号,统一指挥,密切配合。构件吊装时,当构件脱离地面时,暂停起吊,全面检查吊索具、卡具等,确保各方面安全可靠后方能起吊。
5.施工时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,对于吊装区域、运行路线及吊装设施影响的区域,划为危险区域,挂设明显安全标志,并将吊装作业区封闭,安排专人监护,防止其他人员进入;吊物下及其经过部位不得有人作业;在安全保护层上方进行大型吊装作业时,安全保护层下方的施工人员应避让。
6.作业人员应根据现场作业条件,选择安全的作业位置,卷扬机、钢丝绳与各滑轮穿越钢丝绳的作业区域,禁止有人员作业、通行。
7.使用起重机械必须坚持“十不吊”规定。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。在特殊情况下,必须随之升降的,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,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。
8.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照原厂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,不得超负荷作业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。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超负荷作业时,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,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,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,方可起吊;吊物的捆绑绳必须按规范确保足够的安全系数,多人捆绑时,由一人负责指挥。
9.有棱角的或特别光滑的物件起吊时,应在吊挂绳处加以包垫,以防止钢绳损坏或滑脱。
10.严禁用角钢焊接吊鼻,吊鼻的材质应选用与母材接近,吊鼻焊接后必须立即敲掉药皮进行检查、确认,铸铁件不得焊接吊鼻。
11.吊装小型构件、设备、机工具时,禁止用铁线或麻绳代替钢绳进行吊装,吊装气瓶等必须用专门吊篮。吊挂重物时,吊挂钢绳之间的夹角一般不大于90°,只有在特殊情况下,当重物提升高度不允许使用更长的吊挂绳时,允许该角度加大,但不得大于120°。
12.遇重物起吊后不平衡时,严禁悬空调整重物重心。
二、起重机械设备操作工艺要求
1.操作人员应遵守、执行相应的设备安全操作规程。
2.专人操作,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,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。严禁没有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操作起重机。
3.按照保养要求,作好定期清洁、润滑、检查和调试工作,使起重机经常保持良好状态。严禁起重机带“病”工作。
4.工作条件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。特殊情况下,应有安全吊装作业票。
5.开机前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,确认各操作手柄在零位及各旁路或选择开关在正确位置后,再合上各电源开关。
6.起重机的作业场地必须坚实平整,作业场地不得下陷。不得在暗沟、地下管道和防空洞等上面作业。吊装前,必须先打好支腿,并保证支腿全伸。如因现场场地限制,吊车支腿不能全伸,须由现场施工技术管理人员、指吊人员、司机共同研究吊车支腿及吊装作业方案并确认。风力大于6级(13.8m/s)时,应停止工作。
7.在起重机臂架或桥架上不得遗留工具或其它物品,起重机运行时,严禁有人上下。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人身事故或损坏机器设备。
8.吊装前,空载运转各机构数分钟,试验各极限位置限位开关的动作情况,观察传动、制动是否正常。
9.遵守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规程及吊车的“十不吊”规定。
10.司机操作时必须精力集中,确信吊车所有机械装置情况良好,根据指挥人员的信号操作。每次作业前,司机应先响铃,以提醒作业现场人员注意。同时注意观察起吊物品周围的情况。不允许任何人停留在被吊物品的下面和臂杆下及吊重回转的区域里。